相关文件: 解读:《十大博彩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 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十大博彩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大博彩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十大博彩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
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十大博彩公司: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 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1〕18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完成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内所有安置点的安置住房手续完善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对搬迁安置住房的合法权益,巩固和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信息共享、集中联审等方式为搬迁群众办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提供便利。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特事特办、好事办好”的工作原则,通过政府承诺、倒排工期、分类施策等方法,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三)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法办理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注明“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原则上20年内不得抵押、出售、置换或转让(依法继承除外)。
二、分类施策
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2021年4月10日前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启动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安置住房项目,按照“容缺补办”原则,由各镇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作出承诺后,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
(一)涉及规划手续不完善问题。安置住房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要求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实际用途,按现状保留纳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安置住房项目缺少规划许可相关材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的,依法处理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按现状保留的意见,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程序审批后,再按程序出具规划许可。
(二)涉及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安置住房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按程序补办手续。其中:农村集中安置住房项目使用集体土地,政府统一规划安置跨农民集体的,由迁入地农民集体出具同意使用本集体土地的书面意见。安置住房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短时期难以完善手续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适时完善手续的承诺书,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容缺补办”原则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将工作方案和承诺书存入登记档案。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完善后,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并及时提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善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档案。
(三)其他相关问题。对分散安置(个人自建住宅),经依法批准占用宅基地建造个人住房的,按照批准面积及层数予以登记;对占用宅基地建房用地实际面积小于批准面积且在批准面积范围内的,按实际面积予以登记;占用宅基地建房用地实际面积大于批准面积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登记,超出面积不予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的,权利人作出书面承诺,镇(街道)统一组织收集转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遗失公告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搬迁群众的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大博彩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专班,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王志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日常调度、统计、督导等工作。各镇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在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并统筹协调各镇(街道)核实安置住房情况、安置入住时间,准确掌握安置户户主姓名、户籍人口、安置住房坐落、批准面积、项目立项手续。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并统筹协调各镇完善建设工程有关手续。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并统筹协调各镇完善宅基地用地审批、竣工验收手续。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并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完成安置住房占用基本农田的调整与补划,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农用地转用手续,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补办有关手续。
县税务局:指导各镇(街道)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
县行政审批局:核发《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汇总各部门、镇(街道)提供的安置住房手续,对补办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按“容缺后补”原则先行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并将后续补办的手续存入登记档案;对已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安置住房,在2021年3月底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各镇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3月20日前将工作计划表报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对接县级相关部门,迅速完善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对短时间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出具适时完善手续承诺书;按照“验收一批、上报一批”方式,落实专人受理农户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工作,并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的管控。
(三)加强指导督促。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组成业务指导和检查组,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业务指导,集中会商解决发现的重大问题。县级工作专班对该项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工作机制,督促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建设或竣工验收等登记发证前置手续办理情况。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问责;对敷衍塞责、提供虚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